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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6年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及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2026-09-22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及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研〔2026〕44号)、《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7号)、《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6号)、《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行业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8号)、《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的实施意见》(民大发〔2021〕5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自由、公平、公正原则,经个人申报,学院材料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核、全面评估并择优推荐。现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9月22日-9月2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馈至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尚法楼512)。

联系人:夏老师,0771-3262601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