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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家志

2020-04-15  

           

姓名:鲍家志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广西民法学、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成员;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钦州市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电子邮箱:269471638@qq.com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澜湄国家法律

科研成果

发表论文

1)《澜湄国家用益物权制度述评》,2023年2月《河北法学》第3期;

2)《国家财产权二元立法构造-国家财产权入“典”论要》,《河北法学2019年6月第6期。

3)澜湄国际河流水权的建构逻辑》,《社会科学家》2019年第6期。

4)《公立高校财产权的立法构造》,《学术探索》,2017年2月第2期。

5)《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公私法调整分析》,《广西社会科学》,2016年11月第11期。

6)《国家财产权在中国民法典中的地位----论中国民法典财产权总则篇的设置》,《社会科学家》,2016年5月第5期。

7)《中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反思与创新》,《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3月第2期

8)《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与用益物权制度》,《河北法学》,2016年2月第2期

9)《物权法应当确认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宁夏社会科学》,2016年2月第2期

10)《运用民法保护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人民论坛》2015年12月(中)(北大核心)

11)《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民法保护》,《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年第9期 

12)《论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存在价值与目标定位》,《中国成人教育》,2012年11月第11期

13)《论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改革》,发表于《成人教育》2012年第3期

14)〈〈关于〈电力法〉第60条修正的探讨---兼论<<侵权责任法>>与高压电致害责任的关系〉〉,〈〈社会科学家〉〉2011年第8期。

15)《论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动态平衡----兼评民事再审事由的修正案》,发表于《人民论坛》2011年第7期

16)《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范围----——兼论《物权法》第2条关于物权客体的规定》<<学术论坛》2010年第7期。

 出版著作:

 独著:《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主要学术贡献:

 深入研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理论,创新地提出“国家财产权”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的理论概念,论证国家财产应由公私法综合保护机制的正当性、合理性,在学术界首次阐明“国家所有权”与“国家财产用益权”的国家财产权二元结构,并系统地提出未来民法典应确认“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为新型用益物权类型或财产权的立法建议。

主持科研项目:

 (1)主持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研究》(项目编号:16FFX026)

 (2)主持完成2013年度广西社科规划项目(省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民法保护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3FFX003)

  3)2022年4月20日主持完成广西法学会课题-综合运用广西法院核心数据,探索民事司法制约监督新机制--以法院民事案件办理工作核心数据为视角。

主持教改项目

 (1主持完成2012年广西教育厅人文科学课题《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民法保护》(项目编号:201204LX653)

 (2)主持完成201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广西成人法学本科民商法课程群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编号:2014JGB266)

1)独著著作《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获得2024年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独著论文《国家财产权二元立法构造-国家财产权入“典”论要》获得2020年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3)研究报告《中越跨境环境风险法律解决机制研究》获得2020年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4)2017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二),广西教育厅

5)2023年9月荣获2021-2023年广西民族大学优秀教师称号

6)广西民族大学2018-2019年度、2023-2024年度优秀班主任奖;

72023年2月被评为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奖。

8)调研报告《综合运用政法核心数据,创新民事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获得2021年全区党委政研系统“大学习大调研活动”调研成果三等奖以及2021年全区政法系统大调研活动三等奖(排名第三)

9)广西教育学院2009年至2013年度优秀教师奖

社会实践:

1992年大学毕业后,曾从事专职律师10年,现为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至今从事律师业务33年,善于运用法理成功解决疑难案件,擅长办理民事经济案件担任广西民族大学、南方控股集团公司、贵港市甘化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法律顾问,共办结民事、经济、刑事以及非诉讼案件共800多件,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