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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第八届“我的研究”学术演讲比赛拉开帷幕

2015-12-07  

法学院第八届“我的研究学术演讲比赛拉开帷幕

来源:法学院新闻中心  作者:吴娆  摄影:吴娆

20151112日上午,法学院第八届“我的研究”学术演讲初赛在法学院201会议室举行,法学院副院长李立景、邓炜辉老师、申君贵老师、杨凤宁老师和谭洁老师担任此次演讲评委。

 

 

本次参赛的四名选手在做了充分的准备后依次进行精彩的演讲。14级法学硕士徐翕明以“论我国死刑的立法改革”为主题展开演讲,他对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对于死刑的修改而引发的争论进行了阐述。他从增设“情节恶劣”、“缓刑考验期重新计算”及“分则死刑罪名进一步取消”三个方面详细分析,提出了抬高对死缓犯执行死刑的门槛对限制、废除死刑并无实际意义,分则中关于死刑罪名的废除也会对社会产生消极影响。同时,他对我国未来死刑的立法改革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明确“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二是要扩大排除适用死刑的主体范围;三是要放宽老年人犯罪的免死年龄;四是应当进一步废除不适用死刑的罪名如经济类犯罪的死刑等。

 

 

其后,14级诉讼法硕士张书增、14级刑法学硕士韦明望和14级诉讼法硕士周克放分别围绕“对跨国婚姻中越南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论原因自由行为”、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构建”三个主题进行演讲。在论述原因自由行为的论题时,14级刑法学硕士韦明望从原因行为的基本概述、原因行为可探性以及原因行为的立法研究三部分展开深入说明,并为我国原因自由行为的立法提出了两点建议。他说到,第一,立法模式宜采用总则式模式,即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第二,要保证刑法条文的稳定性,对于需要定罪量刑的,比照修改后的《刑法》第18条第四款规定,结合具体的罪行所触犯的分则条文进行处罚,不必重新添加新的条款或罪名来对原因自由行为进行定罪量刑。

 

 

几位参赛选手的精彩演讲结束后,李立景副院长对四位选手的表现进行了点评。他说:“四位选手的演讲十分精彩、表现可嘉,但是在演讲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我希望大家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加强与现场观众的交流互动,以增强演讲的感染力。同时,同学们应从公众关注的热点视角来选取自己的演讲主题,在演讲过程中要有焦点意识和注意把握时间。最后,我预祝大家能在决赛中取得佳绩。”

 

 

赛后,参赛选手张书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经过评委老师的点评后,我觉得受益匪浅,认识到我在演讲过程中存在的众多不足,我将努力改善,争取在下次比赛中更好地展现自我。”

(编辑:黄慧蓉  校对:黎文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