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民大研﹝2022﹞37号)及《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民大﹝2017﹞74号)《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民大﹝2013﹞164号)《广西民族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民大﹝2014﹞315号),经个人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一审核讨论、投票,确定新增研究生导师拟遴选名单,现将法学院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拟遴选名单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B204)反映。
联系电话:0771-3262601
联系人:夏老师
法学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