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和备注栏中的有关要求。
(二)法学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接收少干计划考生。
(三)我院法律(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的考试方式须为法硕联考。
(四)初试科目未统考英语(一)的,不可申请调剂。
(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六)法学专业限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代码:0301)的考生调剂。
(七)法律(法学)专业限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代码:035102)的考生调剂。
(八)法律(非法学)专业限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代码:035101)的考生调剂。
(九)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人数(最终以学校下达指标为准)和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位类型 | 预计缺额人数 | 复试比例 |
030100 | 法学(法学理论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约1:2 |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约1:2 |
法学(国际法学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约1:2 |
法学(纪检监察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约1:2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学位 | 30 | 约1:2 |
035102 | 法律(法学) | 专业学位 | 55 | 约1:2 |
二、调剂程序
(一)调剂严格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程序执行。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志愿填报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00-14:00。系统开通后,满足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志愿。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锁调剂志愿的,可发书面申请(照片或扫描件)到fxyyjs@gxmzu.edu.cn申请解锁(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解锁调剂志愿;申请内容:考生姓名、身份号码、准考证号、申请解锁原因),学院解锁后,考生须在调剂系统确认。
调剂申请关闭后,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4-12小时,具体以收到的短信为准)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如果学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码上,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调剂志愿填报通道关闭后,我院调剂考生选拔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研究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1.拟调剂法学(代码:030100)的考生,结合考生的法考A证(应届生法考成绩符合A证要求)、外语水平、学术水平、个人获奖情况、统考科目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调剂。
2.拟调剂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和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校相关文件,因法硕联考的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将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相同时,结合考生的法考A证(应届生法考成绩符合A证要求)、外语水平、学术水平、个人获奖情况、统考科目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调剂。
3.考生应在报名调剂时备注相关情况,未备注的不得以其他形式补报。考生对本人备注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拟录取等资格。
(三)我院确定调剂名单后,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码上,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如果我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四)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后,我院在学院网站、“民大法研”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关注。
注意事项:
1.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4年4月11-14日进行,具体以我院通知为准。
2.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并根据我院安排参加复试。请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并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
3.考生在申请我院招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广西民族大学及我院调剂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考生的调剂时间。
4.考生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上报研究生院,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6.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4-12小时,具体以考生收到的通知为准)内在研招网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按放弃拟录取资格处理,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如果学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于确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关于放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报我院及研究生院备案后,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7.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我校及我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开展调剂咨询服务和复试培训工作。请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我校只受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提交的调剂申请,除此以外的任何形式调剂申请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