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研〔2025〕39号),我院严格开展了一系列学位申请评定及审核工作。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我院2025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名单(含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到6月6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至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尚法楼512办公室)夏老师处。
法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