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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招聘启事(管理助理、教学助理)

2025-08-06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学院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学院管理助理1名、教学助理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政治思想素质良好,职业道德高尚,保密意识强,服务意识突出,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具备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沟通表达能力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设备,具备优秀的文案写作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掌握基本网络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工作细致认真,执行力强;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因师德失范受过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25周岁以[1999年7月31日(含)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31日(含)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3.专业要求:法学类;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5.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

三、岗位职责

管理助理岗位主要职责:协助学院开展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教学助理岗位主要职责:协助学院开展教学辅助工作。

四、聘用待遇

(一)工资标准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提供伙食补助。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5日。

(二)报名材料

1.《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

4.个人求职简历(含清晰证件照或全身照);

5.个人所获荣誉和学术成果;

6.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报名方式

请将应聘材料按上述顺序打包发送至邮箱:gxunfxy@gxmzu.edu,cn,邮件标题及文件名为“姓名+应聘管理/教学助理”。

七、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韦老师,0771-3265629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