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2025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研〔2025〕59号)工作安排,我院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7号)、《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6号)等文件开展硕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和硕士指导老师遴选工作。
经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审,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相关申请材料可移步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尚法楼512)查阅。
本次公示期为10月13日-10月15日(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62601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