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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

2025-07-09  

7月9日,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艳红,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东盟法学院院长何立荣,中国—东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陈星等代表参会。

刘艳红就我校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并提出了“南北双轨”发展思路,强调两校应立足各自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协同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她指出,双方可在课程共建、实践基地建设、科研合作、成果转化等关键领域深入合作,切实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系统性与实效性,推动人才培养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何立荣表示,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贸易合作的前沿阵地,在服务国家面向东盟开放发展大局中具有独特区位。通过两校在资源配置、专业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协同合作,能够进一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东盟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

会上,王志远院长与陈星院长共同签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与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法学院/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

王志远表示,此次合作是落实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通过建立刑事司法学院面向东盟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未来选拔输送到国家机关和国际组织的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实现两校共赢发展。

陈星表示,广西民族大学拥有精通东盟法律与语言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并与多个东盟国家建立了实务合作关系,这些有力基础将为双方深化合作提供坚实支撑。通过本次会议,双方就东盟法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达成了共识,明确了合作方向与重点任务:一是共同探索东盟法方向的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推动课程体系融合与教学资源共享,提升人才培养的系统性与针对性。二是探索开展面向东盟法领域的涉外实习、实践项目,依托双方优势资源,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实习、实践平台。三是推动东盟法方向的科学研究合作,围绕区域法治热点议题开展联合学术研究,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四是开展东盟法方向的联合培训项目,面向师生及相关实务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与研修课程,促进理念互通与能力共建。